邱某是已婚男,僅在去年大半年的時間內以戀愛為名對五位女性騙財騙色,甚至還騙了“女友”姐姐的錢財。邱某今年初被警方抓獲。昨天,浦口法院開庭審理時,他聲稱因家裡貧困,妻子多次要與他離婚,出於一種報複心理,才騙財騙色。
  邱某從安徽來浦口打工,他偽造一本南京城區的房產證,又偽造存摺作為道具,通過QQ和交友網站結識女性。去年5月份,離異的張女士通過交友網站與邱某相識。見面後,邱某介紹自己時說,曾在湖北做生意,現在來南京發展,在南京有房有存款。他還吹噓自己有兩個姐姐在北京,大姐夫在北京做官,自己父母與大姐住一起。張女士見他條件不錯,交往後就把自家的鑰匙給了他一把。交往中,得知張女士的兒子要上某重點中學,邱某主動說認識這個中學的校長,開始騙她錢作為疏通關係費。後來,張女士給了她15000元。邱某拿到錢後,又冒充該中學校長給張女士打電話,說邱某出車禍了,這事辦不成了。在此期間,他還偷了張女士的金手鐲。
  邱某騙了張女士後就開始玩失蹤,換掉手機號碼。在此期間,他又在QQ上認識了葛女士,得知葛女士的姐姐養豬場虧了錢,他又主動說自己認識某林業站站長,能套取補貼。隨後,他從葛女士及她姐姐處騙了幾萬元“打點費”,以及軟中華等高檔香煙。在此期間,他還騙了承包蔬菜種植的喬女士,也是以認識林業站站長能拿到政府補貼為名,騙取疏通關係費用。邱某被抓後,還供述在此期間用同樣方式騙取了金女士及宋女士,但警方聯繫這兩位女子時,兩人都說早與邱某斷絕來往,因為各自有家庭,不想卷入是非。在最後陳述中,邱某說自己因性格扭曲才犯了罪。
  公訴人認為,被告人邱某以談戀愛結婚為名,騙取多名被告人的信任,虛構各種名目實行詐騙,還利用與兩名被害人同居的便利實施盜竊,建議因詐騙罪量刑一年六個月至兩年,因盜竊罪量刑三至六個月拘役,並處罰金。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。
  通訊員 浦妍
  揚子晚報記者 任國勇  (原標題:偽造房產證和存摺 已婚男腳踩幾隻船騙財騙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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